更新时间:2022.06.21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主要有: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4、在主观方面包括了,债务人的恶意、以及受益人的恶意。《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且前述的撤销事由一般为债务人存在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客观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①赠与他人财产②非正常压价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④放弃债权 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该处分行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等等。
1.无偿赠与财产; 2.放弃到期债权; 3.放弃未到期债权;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 5.放弃担保物权; 6.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7.以明显高价收购财产; 8.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有: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有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行为。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三种: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非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视情况而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
租房合同中的定金能退,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出租人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在以上基础上双倍返还定金。承租人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债权人撤销权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行使的。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且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享有的债权为限。
根据规定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为,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自始无效。但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并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来行使。
债权人的撤销权应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行使。如果债务人有以放弃其债权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方式来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