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
土地使用税一般不含集体土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集体土地不在征税范围内,但集体土地进行流转用于建设的需要由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工厂不交土地使用税地后果和措施有: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另转让收益要并入企业所得,一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中纳税人的界定有,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合法使用土地规定有: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权利人可以依法使用,土地使用证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国家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是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有:主要的持证对象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持证对象可以是个人或者是公司和组织;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持证对象则主要是本村村民。
土地使用税税率如下(单位为元/每平方米): (一)大城市1.5至30; (二)中等城市1.2至24; (三)小城市0.9至18;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至1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