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7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2、主体要件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客观要件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
我国刑法明确地规定,触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由于该犯罪行为导致出现特别严重后果的,那么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
有以下要件可以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1、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
有以下要件可以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1、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主要包括: 1、一般情况下,会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3、本罪为纯正的单位过失犯罪,自然人不构成本罪,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不予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是: (一)主体为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二)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2、主体要件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客观要件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指的是行为人他明知校舍或者是其他教育设施是存在危险的,但是他选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相关人员,最后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在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教育设施,指的是
教育设施重大事故罪的处罚是: 1、如果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是教育设施
根据造成的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量刑,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