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保险不是本人签字才有效,一般对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签字即可生效。且如果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法律上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 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务不同。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保险安排、协助索赔与追偿等全过程服务;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务不同。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保险安排、协助索赔与追偿等全过程服务;
人身意外保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规定,必须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代理人返佣的相关规定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行为。
1、债权拟制转移说,认为被保险人的债权虽因保险人偿付保险金而消灭,但法律拟制该债权仍存在,并移转给保险人。 2、赔偿请求权说。该说认为保险人自给付保险金时起,便取得与已消灭之债权同一的赔偿请求权。 3、债权移转说。该学说认为代位求偿权实质上
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如下: (1)与保险人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权利; (2)获得劳务报酬的权利; (3)诉讼权利,保险代理人有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拒绝违法要求的权利; (5)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 (6)解除合同的权利。 保险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是不能随时终止合同的,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
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其中,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在保险代理人中,只有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
属于待业,你要明白一点,在职是有单位的,才叫在职。而保险代理人,你认真看看你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与保险公司是什么关系。只是代理关系,不构成雇佣关系。因此,显然不是在职。一般是签代理合同,而一般签理劳动合同的才是正式员工
可以由别人代缴,这就要看你是城镇居民只能自己缴纳;企业职工可以委托他人代缴。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村委会会通知你什么时候交,会统一办理。;企业职工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社会保险法》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