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利用职务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犯罪
损害公司利益该怎么处罚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利用
公司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占用公司资产。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成立同业竞争公司。 3、公司固定资产出资不明致其出售所得归属产生争议。 4、公司股东之间达成保证固定回报协议被诉侵害
可得利益损失,指的是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等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所丧失的财产性损失。即在合同履行前并不为当事人所拥有的,而为当事人所期望在合同全面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权利。通常情况下只要构成违约行为即可能导致对方可得利益的损失。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 1、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犯罪客体是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等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
股东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滥用自身权利逃避债务,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股东利用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利用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是一个部门组织不是职业,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他的职业一般是公司的董事长。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