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为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需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
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一般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因伤致残的还会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
交通事故中若出现伤亡,则赔偿的标准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若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
交通事故中对伤亡的受害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
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