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劳动仲裁的开庭程序是: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仲裁员宣布开庭,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
劳动仲裁资料为: 1、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1、首部,此部分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案由、仲裁庭组成、开庭情况概述等;其主要功能是说明参与案件审理人员基本情况。 2、主体,此部分包括仲裁请求、答辩情况、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当事人权利,其主要功能是展示案件争议焦点和双方举证质证情
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
用人单位有欺诈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职工遭受劳动意外伤害的,可以找用人单位处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去申请,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可依法自行去申报工伤;如果不属于工伤,可以通过仲裁、起诉等方式获得侵权赔偿。
1.劳动仲裁的申请: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引发争议的,与用人单位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举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应当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拒不出书面不予受通知书,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