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票据恶意挂失的情形有:将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后手之后,与后手发生纠纷,谎称丢失;纯粹基于骗钱的目的,故意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后恶意挂失支付,试图通过挂失再次取得票款等。
票据追索权的丧失的情形包括:未经合法提示保全而丧失,持票人如在法律规定的提示期间内未作承兑提示或付款提示的,其追索权将因未经保全而丧失;因其时效期间届满而消灭。
要约失效的情形主要有: 1、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 2、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 3、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对要约进行实质性变更; 4、法律规定的其他要约失效情形。
过失犯罪有的情形有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的行为。
遗嘱失效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遗嘱人订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无法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的内容及形式违反法律规定; 4、遗嘱失效的其他情形。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以下几种: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和支票;2、填明“现金”字样和付款人的银行汇票;3、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上述票据的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占有后,为防止可能发生对损害,保护自己对票据权利,可以通知票据上的付款人,请求其停止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不能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
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以行使抗辩权: (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不构成票据诈骗: 1、不知道是伪造、变造、无效的金融票据; 2、将别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 3、不知存款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误签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4、签发汇票时,本票因过失记载错误; 5、不知道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