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房屋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法律法规对于遗产的规定,已逝者对于房屋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是不能认定为房屋属于已逝者的个人财产。但死者生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在公民死亡后作为死者的遗产来处理,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合法遗产。由此看见,住房的使用权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无所谓继承。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人去世,承包人妻子在同一户口簿的或户口簿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再分配。
农村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并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是不可以继承的。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承包期限是30年,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农村集体将会收回土地归纳为农村集体所有,然后重新分配给农民们。
在实践中,分情况讨论。1、在发生继承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的,人法院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继承权;2、在遗产分割之后,放弃继承权反悔的,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且遗产此时已经分割完毕,也不宜再次进行分割。放弃继承权,
不能。使用权房子只能使用,不能继承。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公有使用权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业单位,死者生前对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确切的说被继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法定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也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提出,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后提出。
共有产权房可以继承。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继承的便是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就需要在继承之后,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方法是将房屋售出,获取属于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恢复的。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是不能任意撤销的,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所以如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首先可以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
可以立遗嘱取消继承权。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制定由法定继承人中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必须为无法独立生活的继承人预留必备份额。
不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尚未发生,不存在继承权,也就不存在放弃或行使继承权的问题,没有可以放弃的对象,所以这种放弃无效。但是行为人可以在继承开始之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房屋继承权不可以转移,因为继承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的财产权利,具有一定的人生专属性,该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但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所继承到的遗产,可以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