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被代持股东权利如下:1、利润分配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2、参与经营管理以及优先认股权,均由代持人代为行使。被代持人的股东权利,实则表示为隐名股东的权利。其权利一般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来实现对公司的管控,但在显明股东行使真正的股东权利时,由被代持
被代持股东权利如下: 1、利润分配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2、参与经营管理以及优先认股权,均由代持人代为行使。被代持人的股东权利,实则表示为隐名股东的权利。其权利一般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来实现对公司的管控,但在显明股东行使真正的股东权利时,由被
一般不需要,但也要看公司的章程。一般只有在足够的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新股东才能加入。如果新股东得到了其他股东的同意,那么你是不需要其他股东知道他是替你代持的。不过如果你和带持股东达成了合意,一定要用合同的方式固定下来,这样之后你的权利才能得到
股份代持协议可以不需要其他股东知道。但是如果要想成为显名股东,需要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否则是无法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如果不让其他股东知道,可能会失去登记为股东的权利。
股份代持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股权代持协议就是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股的原因有多种,比如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等。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若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代持协议解除后,隐名股东有权要求显名股东返还代持股权。显名股东返还代持股权,类似于将代持股权无偿转让给隐名股东。如果隐名股东是公司外部第三人,显名股东须将返还事宜书面通知公司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
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时持有并持续持有公司股份(另一种意见是: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前6个月持续持有公司股份); (二)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应不少于10%,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公司可以代持个人的股份,隐名股东应当按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将股权的收益支付给隐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
1.代持股份不可以起诉确认股权。 2.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依法进行登记的股东具有对外公示效力,隐名股东在公司对外关系上
1.代持股份不可以起诉确认股权。 2.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依法进行登记的股东具有对外公示效力,隐名股东在公司对外关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