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平面图。
房屋过户需要以下材料: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平面图;房产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房屋过户登记申请表。
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的,需要以下5种材料。分别是:1、申请房屋买卖过户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房产合同的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4、如果涉及房产继承的,那么申请房屋买卖过户当事人的还需要另外提供遗嘱、遗嘱公证书、被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证件;5、其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买卖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6.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
需根据过户的原件具体确定,如因买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的,需要提交购房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还要填写登记申请书。
办理房屋转让前需要提交的资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原公房购房合同;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6、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 2.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 3.如该房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买房过户需要的证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买房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表、已婚人士的婚姻证明,未婚人士的未婚证明、卖方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到场,那么还要公证委托书。如果房产有抵押的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房屋过户申请书以及其他必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果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已经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