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为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206条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是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均不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破产财产应当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权,然后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工资等,最后剩下的是普通债权。清偿顺序是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进行破产程序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还债的顺序为,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效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还债。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
公司破产的,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所欠职工的工资和补偿金等;2、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公司
公司申请破产的,其债务仍需要偿还。具体来讲,清偿顺序如下:首先,公司对于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在内的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应当随时进行清偿。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应当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其次,在清偿破产费用以及共益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参照下面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一,破产人欠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处于清偿的第一顺位;除此以外,还包括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