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1、法定代理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2、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 (一)律师
一、第一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
刑事诉讼法辨认的规定有: 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 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在中止审理的情况下,如果之后导致中止的原因消失之后,那么就应当恢复对案件的审理。之前中止审理的期间是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
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的情形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公诉案件,法院会进行受理。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的情形有:缺乏罪证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
在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应当中断的情形包括: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应当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从头开始计算。如果刑事犯罪是属于连续的犯罪或者是持续的犯罪,诉讼时效是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后开始计算的。
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等。
刑事诉讼应当再审的情形有: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⒉.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
在刑事诉讼中发回重新审判的情形包括: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诉讼程序的,应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情形有: 1、原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明事实后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