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如果法院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
对执行异议的申请,应当根据以下程序审理: 1、执行法院在接受执行异议后,首先要审查执行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2、对异议理由成立与否进行审查; 3、由三名以上执行员合议讨论,并应报经院长批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
执行异议申请后法院一般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
对于执行异议,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如果理由成立的,则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
处理方式为,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时,应当对案外人是否享有实体权利,并能否阻却执行作出最终的实体判决。执行异议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
执行异议失败的,异议人应当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若是复议被驳回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能未经复议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
对强制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的法院书面提出。法院对执行异议的处理如下: 1、若是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2、若是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法院会裁定执行终结,执行程序纳入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可能有两种结局: 1、不宣告破产的,执行机构可以依职权恢复执行。 2、法院做出宣告破产的裁定的,
遗嘱执行异议的处理:对遗嘱执行存在异议的,可以先由各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以后,由特定的人按照遗嘱的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行为及程序。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