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征收行为。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
若当事人只有一次非法生育的,则制缴纳一次社会抚养费; 但若一对夫妻多次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即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规定,多次非法生育的,则应根据超生次数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次数。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2002年8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
1、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征收,对征收有争议的,可以行政复议。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
如果当事人在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起超过三个月法定期限的,就无法再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当事人已过了行政诉讼时效,法院将不再受理。
社会抚养费新标准如下: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
社会抚养费征收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
社会抚养费一直不缴纳后果如下:1、小孩不能上户口;2、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3、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