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在刑事诉讼的法定情形之下需要进行回避的主体包括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回避的情形则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
刑事诉讼中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在法定情形下是需要回避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适用回避: 1.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近亲属关系; 2.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在我国若是刑事案件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人员需要回避。
离婚诉讼回避需提供的证据如下: 1、证明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证据; 2、证明离婚案件的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亲属的证据等。
刑事诉讼法回避事由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一、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需要回避的事由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
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