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一、提出鉴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机构在受委托后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伤情复杂的,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是轻度智能损伤;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三肢瘫肌力4级;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不完全性失语;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因此对于六级工伤鉴定的
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农民工可以在一年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而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有效的诊断证明等。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工伤鉴定是指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医疗终止或者医疗期满后,对其工伤相关事项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残疾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劳动能力鉴
按以下流程走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携带资料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3、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其他。
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