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我国没有非法集资罪,但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人在实施了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之后,是否应被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要看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涉嫌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实施了以下5个行为其中之一,符合立案标准,侦查机关应该对其进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并未规定非法集资罪,但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
在刑法中,非法集资是一种违反法律的犯罪行为,一般是行为人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或者手段,向社会公众挥着集体募集资金的一种行为,非法集资这种行为破坏了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一般非法集资罪包含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多重不用类型的罪行;针对不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刑法》并没有以单独的“非法集资罪”这一罪名来规定,而是分别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 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言,《刑法》第一百七十六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
保释即取保候审,非法集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否批准,则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如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非法集资常见的四种手段如下: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
非法集资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来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是非法的资金融通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有很多,最主要的区别体现在主观故意以及客观行为这两个方面。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罪名,而是一种行为表现形式,《刑法》并未明文规定非法集资罪,但是规定了集资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非法
在权利上,小股东不仅拥有资产收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且还有诉讼的权利。小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现董事、高管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时,如果小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份的话,可以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
按照四要件构成理论,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有: 1、主观上出于故意。过失不可能构成这类犯罪; 2、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3、客体上侵犯违反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4、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违反
公司股东如果是离职,实际只是辞去其在公司的职务,但股东的身份以及其所持有的股权是不会受离职而产生任何影响的。如果公司的股东愿意退出股份,则可以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或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人员同意后,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股
公司股东退股,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并在股东会决议中就该事项投反对票的股东才能行使回购请求权; 2,解散公司,解散公司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第二种就是股东请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