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当事人在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的申请之后,法定的答复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该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答复的时间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被告出答辩状的时间: 1、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交被告人; 2、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被告人不提出答辩的,是不会影响人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当事人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个月。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自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法律对申请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来执行。
行政复议期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最长应在六十日内申请,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如果超过该期限而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
行政复议期限最长六十日申请。即行政复议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间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内。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