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主要包括: 1、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履行; 2、连带保证具有赔偿性,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不得拒绝。
债权担保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借款担保充当保证人,如果符合下列要件的,保证合同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保证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借款合同这一主合同也是有效的。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
上诉和抗诉的区别如下:1、主体上:有权上诉的主体包括:刑事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被告人同意有权提起上诉的;被害人没有上诉权,但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有权抗诉的主体包括:仅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2、理
上诉和起诉的区别如下: 1、起诉指与当事人产生纠纷,首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2、上诉指一方当事人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可以在上诉期限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的提起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 1、必
在向银行贷款或者大额的民间借贷时,常常会出现担保人,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为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
1、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一般为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而欠条只是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诉讼时效则是指若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即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时效。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借条和欠条效力的区分: 1、法律意义不同; 2、书写规范也不同; 3、借据和借据的性质不同, 4、形成的原因也不同。借款主要是借款造成的,欠款可能是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造成的。如果借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期限自欠款形成之日起计算,约定还
借条担保人这样写才有效: 1、如果借据中规定的贷款真实合法,担保人自愿对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则有效,建议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和范围,如说明连带责任担保人,确保贷款本息的偿还,留下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 2、事实
1.居民医保(也就是社区医保)没有职工医保报销的比例高,总额度也没有职工医保高。 2.居民医保在医院的选择上受限制,只能从社区医院等开始就医,符合转院规定的由社区医院批准才能上大医院就医,否则费用不能报销,职工医保只要是定点医院就可以。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区别是人数上的区别:借款人是一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而共同借款人是两人以上共同承担还债责任。自然人之间产生借贷关系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具体有下列区别:借款人是一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而共同借款人是两人以上共同承担还债责任。当事人之间产生借贷关系的,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