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离婚财产保全时不一定需要证据。因为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财产保全一定需要提供转移的证据。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
离婚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提交之前,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或者隐匿财产等行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自己分割财产的权利受到损失,同时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十五日之内进行起诉,否则财产保全措施自动失效。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
不起诉离婚原则上不能将财产保全。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离婚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即可;注意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
离婚案件中能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
离婚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离婚时如果发现对方隐藏、转移财产或者有其他危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的,被危害权利的一方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需要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
离婚进行保全财产的条件是: 1、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3、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不起诉离婚一般不可以把财产保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一定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是否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 申请人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将会解除保全。 提供的担保的数额相当于请求保全的
人民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在离婚案件中可以进行财产保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