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协议。除此以外,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卖、拍卖该房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如下: 1、设立了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抵押权; 2、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未能清偿全部债务; 3、抵押权人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不存在过失。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
1、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要有效。 2、房屋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要有房屋的处分权,即享有房屋完整的所有权。 3、依照我国的法律,房屋抵押的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没有设立,但是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房
土地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可以的,在贷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担保公司有权对土地依法进行处理。土地抵押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土地抵押的标的是土地权利而不是土地本身。
债权人可以做抵押权人。我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物,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不可以强行扣留抵押物,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只是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和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进行变卖或者拍卖,抵押权人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和抵押都不能约定担保期间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但行使抵押权或者质押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抵押和质押都设立了流质条款,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约定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标的物归抵押权人或者质押权人所有。但实现抵押权或者质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是有效的: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抵押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法律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