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安置房是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我国大部分地区集体土地上盖房屋均不予办理房产证。第二种情况是拆迁方尚未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由于房产证所代表的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权与国
女方再婚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女方是否再婚与能否直接抚养子女没有关系,其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
一方再婚并不是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已经确定,不能够再随意的变更。随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容易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女方有再婚的行为,并不是说就一定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女方再婚后对孩子有虐待的行为,或者是女
离婚之后是还可以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并不是在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就任何情况都不能改变了。如果男女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决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原告可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
安置房可以贷款。安置房指的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时候,对于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造的房屋。也就是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的转让交易是需要在取得此安置房
所谓安置房,也可以叫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调换房屋,是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在进行城市道路、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时,需要占用并拆迁被拆迁户原居住的房屋及土地,从而补偿给被拆迁户的房屋。换言之,就是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政府机关将被拆迁户原拥有的房屋
独生子女没有证的,不能享受国家的政策。法律明确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此,夫妻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就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
在司法实践中,公房征收的补偿中是能获得安置房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的补偿。因此,作为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不仅公房的所有权
安置房和商品房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二者形成的过程完全不同。安置房的形成是由于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国企在进行城市建设时将被拆迁户的房屋拆除,政府或有关单位建设安置房用于补偿给被拆迁户。因此安置房大部分情况下由政府部门提供,土地来源毋庸置疑为政府自有土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一方再婚会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有影响。因此,离婚之后,如果一方已经与他人重新登记结婚,也可以争取变更孩子的直接抚养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的再婚行为属于重婚行为的话,法院就可能不会赋予重婚的一方孩子的直接抚养权。这主要
离婚之后,享有孩子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将孩子转交给自己。换句话说,有抚养权找到孩子的话,当然可以带走孩子。在我国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必须就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明确清楚,确定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共同行使孩子的直接抚养权。离婚之后,直接抚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都愿意变更抚养权的,可以自行订立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以此变更孩子抚养权。但是,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的,另一方就要起诉进行变更。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定的允许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包括:1、原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