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按揭买房的房贷的处理需要根据房屋产权归属确定。若婚前已经由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若房屋产权为双方共有的,则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
夫妻在婚前购买房产,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首先要看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
当购房合同产生了争议,那么双方可以先进行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那么自然是最省时省力省钱的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将双方的争议提交到法院,由法院来作出司法裁决。向法院起诉的,那么首先要了解清楚相关的
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为: 1、当事人携带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办理过户登记申请,填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后,申报销售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五日内做出是否受理
离婚时安置房的分配,又被称为对夫妻财产进行的分割。安置房是指,政府对被拆迁和征收的居民进行安置所安排的房屋。因此,安置房的所有权的归属与征收行为的时间相关。如果安置房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话,同时所拆迁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时候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夫妻双方共同签
买房过户原房主不配合过户,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函,要求对方尽快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约定,由一方先预付一定金额作为定金,以确保合同的继续履行。 根据《民法典》和有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买房的定金能不能退还,还要具体分析: 1、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而导致不能订立购房合同
首先,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相关规定,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销除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
房产证加名,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在法律上来看,将对方的名字加上去,等于把房产的一部分赠与给了另一方。在我国房产以登记为准,房产证是产权人拥有该房产的证明。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的共同共有
购房佣金不返还的处理办法如下:如若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关于佣金返还问题双方达成过书面协议,可以保存好相关证据,起诉请求返还价款和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中介可能涉嫌恶意串通损害购房者的利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特别要写明当事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和接受信件的具体地址;2、房屋的具体信息,主要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房屋属于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等;3、房屋的
婚后贷款房,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婚后共同出钱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该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判决房屋的归属法院会优先考虑夫妻双方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