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情节,法院都会准予撤诉的: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
离婚诉讼过程中无需提起反诉。因为我国离婚诉讼指的是广义上的离婚诉讼,即离婚诉讼是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方面诉讼的合并,所以即使原告只对其中一个方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也应当就三个方面要求原告作出具体的意见,而被告对于这三个方面的诉
离婚案件,被告方不能反诉。因为离婚案件属于很特殊的民事案件,是一种复合诉讼,即不像其他民事案件只是一个诉,而是包括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几个诉。即使原告方没有提出的问题,被告方可以通过答辩提出,法院就会审理。比如原告方只要求离婚,没有提
违反离婚协议,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要带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及证据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不想离婚的,需要在法院判决之前申请撤诉。如果法院裁定允许撤诉,本案自然终结,不会离婚,如果法院裁定不予撤诉会依据夫妻感情以及庭审过程做出判决。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反悔的处理办法:原告可以在法院宣判前依法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请
离婚不能反诉。反诉是在诉讼进行中,被告把原告作为对方当事人所提起的诉。离婚案件中的反诉是在离婚诉讼的本诉进行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庭提出以离婚作为诉讼请求的诉。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本诉的原告在反诉中称为“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反悔,可以申请撤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