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离婚后配偶一般没有继承权,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消失,配偶仅限于存在婚姻关系的夫妻中。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同居关系没有继承对方财产的权利,只有法定配偶才能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即使该法定配偶没有共同居住。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也不代表拥有了婚姻关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才具有婚姻关系。
离异的配偶没有继承权。离异的配偶指的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已办理离婚手续或通过法院生效文书证明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具有夫妻关系,不可通过法定继承来获得继承权。但可考虑是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况享有继承权。
配偶离异后没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代位继承权只有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的直系血亲,即享有继承权的人的子女才可以有代位继承权,而且还要等被代位继承人早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且还有发生继承事项时,才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所继承的遗
房产配偶继承流程如下: 1、夫妻共有房产继承,首先应当将共有部分区分; 2、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民法典》规定未同居的配偶有继承权。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双方便为彼此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互相约定遗产的分配。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
1、只要双方进行了登记,夫妻关系即已成立,另一方就享有了继承权。因此是否经过典礼仪式,是否实际居住在一起并不是享有继承权的决定因素。 2、依据我国法律,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留下遗嘱的,进行法定继承,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
分割分割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
配偶子女的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的均等分配。如果子女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
根据法律的规定,配偶和子女父母同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他们有同等的继承权,当继承开始后,所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基本上是等额继承遗产。但这里要提醒大家,配偶,也是他的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所以在分配死亡一方的遗产时,应该把另一方的合法财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