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配偶是享有转继承权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配偶属于法律规定的转继承人的范围,故转继承人的配偶是享有转继承权的。
配偶有转继承权。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继承人实际接受遗产但是已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所以只有配偶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其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就可以成为
改变继承顺序并不是剥夺配偶的继承权,继承人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
配偶的继承权取得方式有两种:可以是通过遗嘱取得,也可以是法定取得。配偶基于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对另一方享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权;同时法律还规定自然人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继承人,另一方也就可以通过遗嘱指定配偶享有继承权。
配偶之间原则上互享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均是对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配偶不仅有继承权,而且还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有权依法
子女的配偶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
子女的配偶有继承权。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
一般情况下子女的配偶并没有继承权,但父母如果没有明确由子女个人来继承,那么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一般会属于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继
改变继承顺序并不是剥夺配偶的继承权,继承人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