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同时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我国的刑法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概念通常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行为人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罪犯,一般会被法院判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档案的灭失、毁损往往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为了加强对国有档案的保管、利用,惩治严重妨害国有档案的犯罪十分必要。 本罪的犯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刑事责任:触犯本罪的,依法应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行为是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擅自转让,是指未经批准而无偿送给他人。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是: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档案管理制度;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为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将档案出售给他人或者将档案的所有权转给他人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条件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擅自出卖或转让,如果行为人不知出卖或转让的是国家档案的,不构成本罪。 3
犯罪情节是指犯罪的具体情况。犯罪情节是刑法上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时所考虑的一个重要依据。关于犯罪情节的具体情形,法律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较轻和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恶劣、情节特别恶劣以及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后果特别严重、
不可以随意侵占转让小产权房。如果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就可构成侵占罪,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犯罪情节是指犯罪的情状。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情节,可以分为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而定罪情节又可以分为基本情节与加重或者减轻情节,前者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情节,后者是区分轻罪与重罪的情节,这里的情节是指基本情节,也就是作为罪量要素的情节。 这种情节是指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所有的档案。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