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只有三种: 1、债务人住所发生变化,致使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并要求其履行债务。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会被依法冻结,债权人的债权一并列入破产债权,因破产债权往往不能得到全部清偿,此种情况下
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有三: 第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第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有先后顺序,后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债期: 第三、须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适当。 因此,在应当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一、不履行债务的。 二、债务完全不符合约定,实际构成不履行的。 三、履行的债务部分符合约定,构成部分不履行的。
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主要有: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既可以在诉讼或者仲裁之前、诉讼或者仲裁的过程中或者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 1、债务人住所发生变化,致使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并要求其履行债务。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丧失的情形如下: 1、债务人住所发生变化,致使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并要求其履行债务。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会被依法冻结,债权人的债权一并列入破产债权,因破产债权往往不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先诉抗辩权可以在诉讼或仲裁前、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或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 3、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为:使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保证人暂不承担保证责任;在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到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无效果之前,保证人不负履行迟延责任等。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当事人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当事人履行存在先后履行的顺序;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2、混合担保中
一、先诉抗辩权适用条件: 1、先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一般保证; 2、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 1、债务人住所发生变化,致使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并要求其履行债务。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