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对孕期内女职工建立了特殊的职业保障机制,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告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通过经济性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怀孕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观察期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允许延长工作时间和其他加班。
劳动合同不能解除怀孕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解除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女职工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的,用人
女职工禁忌从事以下劳动: 1、矿山井下作业,即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不包括临时性的工作,如医务人员下矿井进行治疗和抢救等;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
首先必须明确,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辞退孕期女职工,也不能在经济性裁员中将怀孕女职工列入裁减人员范围,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普通裁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这一双倍计算的规定,也正体现了惩罚与赔偿的双重性质。
劳动合同期满不能解除怀孕的女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就算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
怀孕女职工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因劳动者的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的过错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产褥、哺乳期的,劳动
怀孕女性的劳动权益: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3、在女职工怀孕
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