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若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的,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批准逮捕作出的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应当立即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
1、被批捕之后,公安机关会向亲属下发逮捕通知书,亲属要仔细查看逮捕通知书,核实嫌疑人被关押在那个看守所。 2、亲属要按时往看守所存钱和其他生活用品,向看守所核实能够存的物品,以防物品不能存而白跑一趟。 3、如果自己不知道怎么做,可以找信得过
检察院、法院都权利批准逮捕。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首先,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其次,人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
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