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行政拘留所暂缓执行不用在拘留期内撤回,只有在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消了或者是被宣告无效的情形下,才不会被拘留。若是暂缓执行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
暂缓行政拘留是指被拘留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单个违法行为受到拘留这种行政处罚最长的期限是15日。如果你有两种以上应被拘留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0日。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
1、启动程序的法定事由不同 启动暂缓执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暂缓执行规定》的第3条、第7条、第9条;启动中止执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的第234条。 2、作出法律文书的机构和名称不同 暂缓执行由执行法院或者其上级法院作出根据《适用民事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限是六十日,具体规定如下: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后,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 3、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是以二审判决的时间计算的。首先,在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情况下,案件的生效裁判只能是二审裁判,而不可能是一审判决。换言之,从纠纷产生到法院作出生效的二审判决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直处于未确定状态。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暂时没有偿付能力,他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此时如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决定暂缓执行。 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此时应向法院提交保证书, 也可以由具有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能力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此时应提交担保书
缓刑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如果要出去,首先向监管矫正机构,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司法所提出申请,由司法所上报司法局,司法局审查决定是否同意。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暂时不会拘留人,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结果出来后,若是处罚决定被维持的,则应当执行行政拘留。若是被撤销或者是被宣告无效的,则不会再拘留。
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约定让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所有在债务转移后第三人不履约债务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