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继承人共同分割房子。
女儿有继承父母房产的权利。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但是,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继承人共同分割房子。
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农村土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而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这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如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
养子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当养子不赡养养父母时,养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养子要求支付赡养费。 法官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让养子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养子拒不执行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养子账户,直接划拨存款等方式,迫使养子履行赡养义务。
女儿去世的其父母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女儿去世后父母是否对房产是否有继承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女儿生前对房产未立有遗嘱的,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拥有继承权,可以继承遗留的房产; 2、生前立有遗嘱,并且指定父母继承房产的,父母也有继承权,指定由其他人继承房产的
女儿放弃继承权不能不承担赡养义务。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的房子子女一般不可以全部继承。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父母立下遗嘱写明房子归子女继承就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死亡时,按照法定继承,子女可以全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