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在诉讼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婚姻关系不具备法律效力: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的情形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时间的诉讼时效是:有诉讼时效的情形,非自愿结婚在非自愿方获得自由后,一方发现受欺诈或受欺骗后,继续与之同居满六个月的;等。无效婚姻的情形,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若男女双方婚姻有以下几种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即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当事人禁止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确认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是指法律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包婚的婚姻关系。
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而法定结婚年龄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
确认婚姻无效具有下列法定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并且依法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有:1.因胁迫而与其结婚的;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且婚姻被认定无效之时起,该婚姻关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出现以下情形,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