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法规中对证据清单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需要提交行政诉讼证据材料清单,对证据的来源和对象以及内容进行简单扼要的说明,并签名盖章写清提交的年月日。 同其他诉讼中的证据是一样的行政诉讼证据也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证据、证人证言、勘验和现
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行政诉讼中的各当事人如果要收集证据的,必须符合上述法定的证据种类。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主要包括下面几点:第一,所有证据,无论种类,都只有经过法庭的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依据;第二,在举证责任方面。被告也就是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第三,在收集证据方面。在行政诉讼进行时,被告不能擅自向原告和证人收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当事人的特征有: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诉讼,这是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主要区别; (2)与案件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 (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即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当事人必须遵守和执行。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
1、规定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案件是当事人控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 2、它解决的纠纷,是政府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行政纠纷。 3、它规定的行政诉讼,是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
行政诉讼中对于证据的保全,一般指人民法院为了防止证据的灭失,使用录音录像、绘图拍照等技术手段对证据进行保存的措施。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如下: (1)书证,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2)物证,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 (3)视听材料,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
行政诉讼证据有下列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行政诉讼中的各当事人如果要收集证据的,必须符合上述法定的证据种类。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内容有被采纳的证据要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要经庭审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可以针对证据对对方发问。
原始证据的特点为: 1、原始证据是指司法人员直接从原始出处获取的未经复制和转述的证据。 2、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3、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
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的证据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询问笔录等。申请保全证据由当事人在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 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