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一般情况下,农村房屋强制拆迁程序通常是:要求被征收人在一定期限内答复,并制定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在此期间,当地政府一般会组织一两次协调。协调不成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将依法作出责令移交土地的行政决定。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申请后,一般先向被征收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
拆迁农村房不给补偿,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直到补偿后再签订拆迁协议;还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后的安置房也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婚后取得房产权的,房款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支付的,被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夫妻离婚农村拆迁房需根据以下情况分配: (1)该房屋是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平均分割; (3)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如
(1)对于发生在本乡(镇)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
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首先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然后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农民房拆迁补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宅基地补偿,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这个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具体要参考当地制定的补偿标准实施方案,这个可以向土地征收部门咨询了解。
农村拆迁安置房办理更名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乡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乡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乡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乡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您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