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8
债务人不愿意还钱可以协商、调解或诉讼,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也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找不到欠款人,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在债权人起诉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给债务人送达传票。即使债务人缺席,仍然可以进行审判。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
债权人权利救济途径有: 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如果当初借款时有第三人提供了担保,如在担
1、可以去法院起诉或申请宣告对方失踪。 2、欠款人下落不明,法院一般采用公告送达形式传唤应诉。公告期届满,其不应诉时,法院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判决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3、欠款人下落不明超过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
如果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判决生效后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找不到欠款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并依法缺席审判。需要注意的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需要债权人,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三方协商一致才可以解除担保合同。若担保合同有约定的解除事由
1、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