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可以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等。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法律后果一般是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话会被判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限制高消费令当然有用,可以有效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影响他们的生活,从而达到促使他们执行债务的作用。从法学角度讲,限制高消费是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间接执行措施就是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部分人身自由等让其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有效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范围内及时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一、最高院修订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具体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明确将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2、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应当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执行程序中未执行到位,可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既然有能力高消费,为何不履行债务,从法理、情理上都不允许提起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被限制高消费不一定就是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会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进行不良信用记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限制消费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间接执行措施,即通过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
债务人针对支付令向法院提起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此进行审查。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因此,债务人提起支付令异议成功的法律效果有二
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二者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两者的相同点在于: 1、都是对被执行人的惩罚措施; 2、均是公开性质,都可以通过报纸等媒体向对外发布; 3、都是因申请方申请,由法院发起的一项法律措施; 4、救济途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