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一、二胎生育证明办理条件 1.属于生育登记对象; 2.生育子女属于计划内生育。 二、二胎生育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家庭近期2寸合影照片3张、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
开处生育证明的流程: 1、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等; 2、把准备好的证件带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填写计划生育的审核表; 3、填写好计划生育审核表经村、居委会盖章之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加盖公章; 4、
一、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二、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三、审批流程:
一、办证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二、办证机构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三、办证材料 1
一、没有出境的: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 2、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3、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 二、已经出境的: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护照的复印件; 2、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
到市妇幼保健所领取《江苏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联系单》。同时查询原《出生医学证明》的编号;随后至分娩单位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联系单》;再至原签发机构取得签发信息(《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或签发登记本复印件)等
正常情况下宝宝的出生证明都是在宝宝出生的医院办理的,在宝宝出院前都可以在医院办的。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同时携带宝宝出生时所在医院出具的宝宝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在出生地办理的。医学出生证明在孩子出生医院办理,在哪儿的医院生的就在哪儿办。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
1、首先你户口本上的姓名要是你更改后的。更改如果涉及姓氏,要去公证处办理个公证,公证的时候要夫妻两人一起去,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然后带以上材料,加公证书到你孩子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孩子的姓名更改。
出生证明丢了可以再次补办。补办的地点为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补办的方式有两种:1.未报户口前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2.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