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非法狩猎罪是指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非法狩猎罪的处罚标准有: (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补充侦查的法律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
非法狩猎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非法狩猎罪中规定的禁用的工具是有明确规定的,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禁用工具还包括地弓、大铁夹、大桃杆子,等等。所谓禁用的方法,是指以破坏、妨害野生动物正常繁殖和生长的方法,如
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所谓禁猎区,是指国家对适宜野生动物栖息繁殖或者野生动物资源贫乏和破坏比较严重的地区,如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
以下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1、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内,多次猎捕或大量猎捕野生动物的。 2、使用禁用工具或者方法狩猎,使野生动物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 3、长期非法狩猎屡教不改的。 4、非不狩猎不听劝阻,威胁、殴打保护人员的等。
非法狩猎案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在禁止狩猎区域、禁猎期间、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式等捕猎地方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5只以上的;或者虽没有猎获物,但具备以下行为之一的,也应该予以立案: 1、使用军用武器、毒药、汽枪、炸药、地枪或他人禁用工具10次
开庭后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是: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检察院在审判过程当中发现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 3、没有补充侦查的,人民法院认定证据不足
非法狩猎罪的数量认定是: 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2、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3、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河南省关于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