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有限公司可以股权转让。股东对内转让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即可。对外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股份公司在公司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股份发放给员工、与其他股份公司合并、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的,这类公司应回购股东的股权,召开股东大会予以决定。全体股东同意的情况下,由公司出资回购异议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
公司股权可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可以对外转让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应当依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公司作为享有独立法人主体,当然享有诉讼权利。公司在本质上是股东的公司,股东的意志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意志,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决议最终反映为公司的意志,对内股东会的决议对公司、股东都有约束力,对外由公司机关表示
股东可以解散公司。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2、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
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没有其他的解决途径; 3、由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 4、需向法院申请。
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可以解散公司: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2、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
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总公司才设有股东。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东,因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对公司
公司可以作为其他公司的股东。公司可以作为一个整体以其公司的独立财产、拥有的实物、可以入股的权利等成为另一个公司的股东。我国法律也没有对公司作为股东进行限制性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不能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当然是可以的。股东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起诉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公司不能当股东。股东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也没有独立的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