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并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
解除合同后卖家不愿意退首付款的,买家可以先与卖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
在合同纠纷的审理中,法院一般优先适用合同。因此对贷款合同不由谁承担违约责任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开发商出售的房屋没有销售条件,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出售不符合使用条件的现有房屋,银行发现这种情况不会发放贷款。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首
有下列情况的可以要求退房: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2.开发商“五证不全”;3.无法正常办理或延迟办理房屋产权证;4.房屋面积误差超3%;5.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6.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催告仍未交房的。
退房可以。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在支付定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人支付的定金: 第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定金的; 第二:签订的书面协议对定金
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必须要夫妻双方签字,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必须要夫妻双方签字,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对于房屋买卖而言,分为商品房买卖和其它房屋买卖。 第一、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对于商品房买卖而言,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实践中,开发商一般提供的是格式合同。 第二、对于二
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虽然口头协议也是有效的,但是口头协议在实际履行中纠纷争议较多,且不能办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必须约定定金,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即可。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与是否交付定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设定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没有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不视为买卖行为自然无效。若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买卖合同中必须有的内容包括: 1、买卖双方的姓名、名称或者住所、联系方式;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等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