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拆迁方(甲方):被拆迁方(乙方):社村民家庭安置方(丙方):见证方(丁方):为发展企业和搞好地方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东地方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和丙方、丁方组织协调,就甲方因探采矿工程需要拆迁乙方房屋并使用乙方土地的相关拆迁
安置房买卖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家庭成员内部对拆迁安置房分配有异议的,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买的可能;在等待过户的时间内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拆迁安置房被债权人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 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
农村学校拆迁安置有补偿,应当补偿土地区位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计算公式为: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区位补偿价*土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
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
农村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农村拆迁安置房屋都是由承建或是由其他的开发商代为建设的,所以房产证也不是入住之后就能办理下来,一般需要等待几年才能办理下来。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办理需要有开发商的五证二书、房屋拆迁安置房的原来房屋的房产证、查档
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的安置对象: 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 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及配偶; 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中,户口在本区单位工作,其他地方无住房。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后的安置房也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婚后取得房产权的,房款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支付的,被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离婚农村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农村拆迁安置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二人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屋所
农村拆迁安置房办理更名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都属于被拆迁安置人口,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则应按照房屋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双方的经济条件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中只有一方是被拆迁安置人口,则只要此房子是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获得的,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时应考虑
农村拆迁安置门面房的补偿费用: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农村拆迁安置房无证,一般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可以买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