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般由原告预先缴纳离婚的诉讼费。且经依法判决后,确认应当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部分胜诉或败诉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比例。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费是由败诉方负担的,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也可以自己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
合同纠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一般在起诉时,如果不涉及财产保全等申请,只需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有详细的收费标准,一般在法院立案庭公示。当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时,虽然起诉人必须提前支付诉讼费用,但这些费用最终不必由起诉人承担。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
诉讼离婚费用的承担:一般是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如果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应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应由被告负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起诉离婚费用承担的确认方式有: 1、夫妻可通过协议确认承担主体; 2、除胜诉方自愿承担外,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3、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
诉讼费用一般由由原告预交,由败诉者承担。因为离婚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判决的,胜诉方不一定无过错,败诉方不一定负主要责任,因此由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离婚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应当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则由胜诉方承担;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各当事人需负担的诉讼费用的数额。
在行政诉讼活动中,诉讼费用一般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双方各自承担的份额由法院在判决书中规定。胜诉后如果胜诉方愿意负担的可以以其预交的诉讼费进行负担。
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