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羁束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行为下面的分类,它没有具体的分类。它一般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行政
行政违法行为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规范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有: 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
内部行政行为的含义。内部行政行为是“外部行政行为”的对称。发生于行政组织内部,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内部行政行为是指,只影响行政组织内部事务的措施。如行政首长对工作的指挥,对机关内部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对下级公务员发布的命令和指示等。内部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的含义。羁束行政行为的简单理解,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的作出,是以羁束裁量权为前提。羁束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事和人订立颁布普遍性规则的一种行为。实施抽象行政行为之后,结果会导致行政法规的出现,抽象行政行为能够分为: 1、羁束性的行为; 2、自由裁量行为; 3、要式行政行为; 4、不要式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一
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和裁处有关争议或纠纷; 以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 在我国,行政司法行为主要是指行政复议行为、行政裁决行为、行政
行政违法行为有职务过错、行政过错。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 2、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3、作为行政违法客观要件的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
(1)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如票据行为就是法定要式行为。 (2)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而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形式成立的法律行为。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行为,都属于不要式法律行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有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行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等。
《行政强制法》的定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