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诉请
合同变更的原因有: 1、当事人协商变更的; 2、合同存在重大误解,被撤销的; 3、合同显失公平,被撤销的; 4、合同因被欺诈、胁迫订立,而被受损害方撤销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原因具体如下:因胁迫而结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进行隐瞒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我国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是指: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
合同变更原因主要有: 1、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合同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
我国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指: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或者第三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的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
导致合同倒签的原因主要有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企业内部管理疏漏、投资计划安排滞后、合同审批时限延迟等。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
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 1、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的种类有: 1、因当事人自身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 3、因一方存在胁迫,自胁而订立的合同; 3、受第三人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的合同; 5、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其他种类。
可撤销或变更合同的成立条件: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遗嘱。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