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
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以下这些: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决定,不得再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有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行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等。
先申请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
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有: 1、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以有无法定形式要求为标准,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构成要素: 1、主体要素,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对象要素,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 3、内容要素,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等。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
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种类:确定力,即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再更改的效力;公定力,即假定该行为合法,并且在复议和诉讼期间除有特殊情况不停止履行的效力;以及拘束力、执行力等。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2、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 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及相关内容如下: 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 2、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
第一,主要证据不足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第二,依法采用的法律、法规是错误的;第三,行政行为的作出违反法定程序的;第四,不属于职权范围作出的行政行为的;第五,滥用职权的;第六,行政行为有明显不当的。作出行政行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依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