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所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也可以向开发商索取赔偿。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三)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房屋有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违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房屋出现的塌陷情况,如果有修复的可能,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维修排除妨害,如果无法修复,可以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退房,要求退还房价款,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约定的违
买卖合同质量问题应该: 1、买卖合同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法院起诉; 3、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可以找当地质检站投诉房屋质量问题。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然后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
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房屋质量问题一般由开发商来赔偿。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装修质量瑕疵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建设部出台的《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房产所有人或相关消费者在房屋的施工过程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可以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等各类建筑工程。二是调解协商。基层房地产主管部门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保存现场证据,通知要求厂家或者销售商来现场。 第二,保存好剩余水泥作为索赔证据。找一个有资质的水泥质量检测机构(与该水泥厂没有任何关系,很重要),再检测该批次水泥质量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第三
“房屋质量有问题的,其维权方式有: 1、若是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地基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只要是在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内,建筑单位都必须进行修复,对建筑物进行维修。 2、若是其他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
期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如果期房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房屋只是存在小的质量问题,不影响使用,或者可以通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遇到质量问题,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相关的投诉:第一,消费者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以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第二,消费者可以选择到消费者保护协会等法律授权的组织进行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 1、标的物有一般质量缺陷的,买方可以要求降价或者对方修理,如果自己修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2、如果有缺陷的标的物是种类物,买方可以要求更换,所谓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特征、用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即通过度、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