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
楼房质量问题找质检部门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
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最好的途径。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因此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最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纠纷
期房有质量问题的话,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如果期房的质量不符合购房合同的约定,或者期房的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那么不管购房者是不是选择退房,开发商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房屋质量问题,如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上述情形下,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索要赔偿。如果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
水泥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是:保存现场证据,通知制造商或销售商到现场与其沟通和讨论解决方案;保存剩余水泥作为索赔证据。找一个合格的水泥质量检测机构,然后检测这批水泥质量,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和稳定性。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进行诉讼索赔,委托质量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业主自己使用问题或者物业管理不当的问题,则是施工方的责任; 施工方对开发商负责,开发商对购房者负责,购房者不可能直接追究施工方责任,所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业主的房子是在约定的保修期限内发生了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找
房子质量存在问题的赔偿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
建筑有质量问题,首先应该找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再找建筑公司,而施工单位需要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最高可以得十倍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