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涉外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具有以下情形可以优先考虑: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一方丧失生育能力;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
对于离婚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首先要了解有关抚养权的相关政策。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考虑到哺乳等问题,一般情况下是跟随母亲生活。对于已经具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其本人的意见,多数情况下会尊重其选择的意愿。
首先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的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的这个法律差异比较大,解决的关键还是在看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那么离婚适用的是受理案件所在地这个法院的这个法律,所以
确定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应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 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对于
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
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
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涉外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具有以下情形可以优先考虑: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一方丧失生育能力;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
对于离婚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首先要了解有关抚养权的相关政策。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考虑到哺乳等问题,一般情况下是跟随母亲生活。对于已经具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其本人的意见,多数情况下会尊重其选择的意愿。除此之外,还要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要看实际情况,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 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女方抚养为原则。
《民法典》规定涉外婚姻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是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协商,协商不了的,应当起诉,并提供自己抚养孩子比对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证据。
涉外离婚可通过如下方式确定子女抚养权:一般由父母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不适宜由母亲抚养的除外;两周岁到八周岁的子女,一般会判给与其生活更有利于成长的一方;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判